热门搜索:

北京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防火材料检测、耐火材料检测、保温板检测、防火涂料检测、通风管道检测、防火材料检测、建材产品检测、耐火极限性能、燃烧性能、排烟检测、防火阀检测、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防火保温材料检测等。

    防火阀门检测第三方检测流程 建材产品质量检测型式检验

    更新时间:2025-04-30   浏览数:5
    所属行业:咨询 产品检测服务
    发货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产品数量:10000.00套
    价格:面议
    细宇科技专业高效 型式检验** 工程复试** **报告** 详细价格来电咨询 排烟阀国家防火中心 防火阀耐火极限
    驱动转矩: 防火阀或排烟防火阀叶片关闭力在主动轴上所产生的驱动转矩应大于叶片关闭时主动轴上所需转矩的2.5倍。#耐火性能 #防火阀检测 # @北京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步骤 
    将阀门安装在测试系统的管道上,并处于关闭状态,其用不渗漏的板材密封。启动引风机,调整进气阀和调节阀,使阀门前后的气体静压差为300Pa±15Pa或1000Pa±15Pa。待稳定60s后,测量并记录孔板两侧差压、孔板前气体压力和孔板后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同时,测量并记录试验时的大气压力。按照GB/T 2624中的计算公式计算出该状态下的气体流量。应1min测量一次,连续测量3次,取平均值,该值为系统漏风量。如果系统漏风量大于25m³/h,应调整各连接处的密封,直到系统漏风量不大于25m³/h时为止。
    拆去阀门处的密封板材,阀门仍处于关闭状态,调整进气阀和调节阀,使阀门前后的气体静压差仍保持在300Pa±15Pa或1000Pa±15Pa,待稳定60s后,测量并记录孔板两侧差压、孔板前气体压力和孔板后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同时,测量并记录试验时的大气压力。按照GB/T 2624中的计算公式计算出该状态下的气体流量。
        注: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选用的气体静压差为300Pa±15Pa,排烟阀选用的气体静压差为1000Pa±15Pa。
    防火阀门检测第三方检测流程
    试验设备  直流稳压电源。大输出电压为30V。
    试验步骤
    使阀门处于全开或关闭状态,将直流稳压电源与执行机构中的电控电路相连,调节直流稳压电源的输出电压,使其值比阀门的额定工作电压值低15%,接通控制电路,阀门应动作关闭或开启。
     断开控制电路,将阀门全开或关闭,调节直流稳压电源的输出电压,使其值比阀门的额定工作电压值高10%,接通控制电路,阀门应动作关闭或开启。
    防火阀门检测第三方检测流程
    温度测量系统
        炉内温度(试件向火面温度)采用丝径为0.75mm~1.00mm的热电偶测量。其热端伸出套管长度不少于25mm。热电偶的数量不得少于5个,其中1个设在阀门向火面的中心,其余4个分设在阀门四分之一面积的中心。测量点与阀门的距离在试验过程中应控制在50mm~150mm之内。管道内的烟气温度采用丝径为0.5mm的热电偶或同等准确度的其他仪表测量。测量点位于孔板后测量管道的中心线上,与孔板的距离为测量管道直径的二倍。
    防火阀门检测第三方检测流程
    试验炉点火。当阀门向火面平均温度达到50℃时为试验开始时间。控制向火面温升达到GB/T 9978-1999中5.1规定的升温条件。
    记录阀门的关闭时间。当阀门关闭后,调节引风机系统,使其前后的气体静压差保持在300Pa±15Pa的范围内。
    控制炉内压力达到GB/T 9978-1999中5.2规定的压力条件。
    测量并记录孔板两侧差压、孔板前气体压力和孔板后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时间间隔不大于2min。按照GB/T 2624中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时刻的气体流量。
     测量并记录试验过程中的大气压力。
    耐火试验时阀门漏烟量的计算公式:
    建筑防排烟系统 的设计和工程应用,住房和城乡于2017年11月颁布公告,批准由#四川消防研究所 主编、上海消防总队等单位参编的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相关条款中对建筑防、排烟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部件的选型和选材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排烟工程 北京细宇检测@北京细宇建材检
    http://18600007559.b2b168.com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授权北京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限定销售区域为河北省、河南省、天津市内的建材类产品检测及不限定销售区域的特定产品防火材料、保温材料、混凝土及墙体材料、塑料管材的产品检测。北京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所发信息中的质检由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由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